关于全国总决赛特设“视频比赛”形式的说明

 

为了方便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到中国儿童中心参加现场比赛的晋级全国总决赛的选手,特设“视频比赛”的形式。

选手可以发送符合大赛要求的视频作品参加“视频比赛”。

朗诵自选作品可以从所在年级所学的上册、下册语文课文中选择,也可以用赛区比赛时的作品,统一不配乐不用自报家门,也不用说作品的作者,直接朗诵课文标题和内容

朗诵作品时长(从张口说话开始计算)不超过2分钟。

 

视频比赛将按照一定的比例单独评选出视频的二等奖、一等奖、特等奖

二等奖比例为参加视频比赛人数的80%(最终数字不是整数的按四舍五入计算);

一等奖比例为参加视频比赛人数的18%(最终数字不是整数的按四舍五入计算);

特等奖比例为参加视频比赛人数的2%(最终数字不是整数的按四舍五入计算)。

 

晋级全国总决赛的选手如果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现场的比赛,可以在交纳990元参赛费(交费方式请联系微信 182 0169 9108 )后,于7月27日24:00前将参赛视频和《全国中小学课文朗诵大赛全国总决赛报名表》一起发送至视频比赛专用邮箱  shipin@langsongdasai.com  

视频文件名称命名格式为:全国总决赛作品+**赛区+**组+姓名+作品名称

例如:全国总决赛作品 新疆赛区 小学生A组 张三 彩色的梦

 

发送全国总决赛视频作品到指定邮箱时,邮件主题中的信息格式为:全国总决赛作品+**赛区+**组+姓名+作品名称

    例如:全国总决赛作品 新疆赛区 小学生A组 张三 彩色的梦

 

发送邮件后,请将参赛选手姓名、电话、转账方式、转账时间发送至微信 182 0169 9108 

 

评选后,将按参赛选手发送的《全国中小学课文朗诵大赛全国总决赛报名表》(报名表可到大赛页面www.langsongdasai.com下载)中填写的姓名、地址、电话信息或参赛选手(或其家人、老师)发送的收件信息邮寄获奖证书。

 

因为特殊原因不能于7月27日24:00前发送参赛视频的选手,请于2018年8月15日24:00前将参赛视频发送至指定邮箱或发给大赛工作人员QQ2799231783 、 1296522790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交纳参赛费990元!否则,视为弃赛。

 

 

全国中小学课文朗诵大赛网络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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