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朗诵者对于作品的选择、内容的理解、思想感情的表达、作品内涵的诠释、声音的魅力、朗诵方法的运用等情况,由评委进行综合评选。现场比赛评选标准为:
1. 脱稿朗诵适合自己朗诵的内容(10分)。
不是朗诵的风格,扣3分;不脱稿,扣2分。朗诵作品可以节选,时长不超过2分钟或字数不超过400字。
2. 能分析清楚、理解透作品(30分)。
从标题开始,能理解每一个字、词、短语的含义,能把握每一句话表情达意的需要。出现不理解作品的情况,每处扣0.5分。
3. 能用心诠释作品的内涵。朗诵的作品能引起听众的强烈共鸣,能让听者有符合作品的画面感(25分)。
不可过于追求表演的形式,出现不符合作品表情达意的需要、不符合生活的假动作,每处扣0.5分。
4. 能运用合适的朗诵方法和音量进行朗诵,并能通过适合自己的方式升华作品的欣赏性(20分)。
把控好音量,不可脱离作品的内容大声喊(或吼)。
5. 使用普通话朗诵作品,发音准确,吐字清晰,语言规范(8分)。
出现读音错误,每处扣0.2分。
6. 现场表现适度,着装整洁,仪态大方(5分)。
不穿古代服装、演出服或奇装异服。
7. 参赛态度(不迟到、选手及与其相关人员都遵守大赛纪律)(2分)。
出现迟到、或选手(或与其相关的人员)不遵守大赛纪律问题,扣2分。
温馨提示:
参赛的选手请加QQ群(关于大赛的信息、通知也会在群中进行发布):
大赛QQ群:全国中小学课文朗诵群 462141063
参赛咨询QQ:1296522790
参赛咨询QQ:2799231783
咨询电话:182 0169 9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