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朗诵比赛评选标准

通过朗诵者对于作品的选择、内容的理解、思想感情的表达、作品内涵的诠释、声音的魅力、朗诵方法的运用等情况,由评委们进行综合评选。

 

一、标准:

1. 脱稿朗诵符合相应组别作品范围的作品(10分)。

脱离朗诵的风格,扣3分;不脱稿,扣2分。

2. 分析清楚揣摩透所朗诵的内容30分)

从标题开始,能理解每一个字、词、短语的含义,能

准确把握每一句话表情达意的需要

出现不理解作品的情况,每处扣0.5分。

3. 能够用心诠释作品的内涵;朗诵作品时引起听众的强烈共鸣,能使听者脑海中浮现符合作品内容的画面25分)

不可过于追求表演的形式;不可出现不符合作品表情达意的需要、不符合生活的假动作,每出现一处0.5分。

4. 能够灵活运用合适的朗诵方法和音量进行朗诵,并能运用适当的方式升华作品的内涵,提高作品的可欣赏性20分)

要把控好音量,不可脱离作品的内容吼喊

5. 要求使用普通话朗诵作品、发音准确吐字清晰语言规范8分)

出现读音错误,每处扣0.2分。

6. 比赛时表现适度,着装整洁得体,仪态大方5分)

不可穿奇装异服或者话剧演出、影视剧演出用的服装

7. 参赛态度(选手及与其相关人员均遵守大赛纪律)(2分)

出现选手(或与其相关的人员不遵守大赛纪律的情况,扣2分。

 

 

 

 

各轮比赛晋级分数线:   

93.90     晋级全国决赛(全国复赛评选中分数达到93.90分的可晋级全国决赛)

82.56      晋级全国复赛    

77.56      晋级赛区决赛   

73.56      晋级赛区半决赛    

70.56      晋级赛区复赛    

68.56      晋级初赛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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